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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时所有专业人员都需要提供业绩吗

wx_174134  发表于 2019/6/12 9:45:22      1149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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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时所有专业人员都需要提供业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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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乙级配备的专业人员共12名

注册一级建筑2名   注册一级结构2名   注册给排水1名  注册供配电1名   注册暖通1名    中级建筑1名   中级结构1名  中级给排水1名  中级暖通1名 中级电气1名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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