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25所高校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 | ||||
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等25所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其他条目中简称外国语专业(非英语))2008年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试点开展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及单独录取工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2008年继续在参加全国统考的生源范围内,试点进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附:具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单招资格的高校名单 2008年具有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单独招生资格的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南开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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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nli 发表于 2007/12/28 9:18:21
引用 shengjinli 2007/12/28 9:18:21 发表于2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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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pcwytsbw 2007/12/28 15:59:42 发表于3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