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双金属温度计的检定步骤:
1、 外观检查
1.1 双金属温度计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2 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1.3 双金属温度计刻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出厂编号,国际温标摄氏度的符号,准确度等级。电接点温度计还应在刻度盘或外科2上标明接点额定功率、接点最高工作电压、最大工作电流、接地端子标志。
1.4 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1.5 环境条件为,温度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 计量性能要求
2.1 温度计的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2.2 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2.3 温度计的重复性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1/2。
2.4 电接点温度计的设定点误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1.5倍。
2.5 热稳定性:首次检测的温度计在测量上限保持表2规定的时间后,其其示值性本规程的规定的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
3、 检定用设备
3.1 标准器:检定的温度计标准器根据测量范围可分别选用标准水银温度计、标准汞基温度计、标准铜-铜镍热电偶和二等标准铂温度计。
3.2 配套设备:恒温槽,冰点槽,读数放大镜,读数望远镜,100V的兆欧表,当选用标准铜-铜镍热电偶或二等标准铂温度计做标准器时,应选用0.02级低电势直流电位差计级配套设备。
4、 检定项目: 示值误差、0℃检定、其它点的检定
4.1 温度计的浸没长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全浸要求检定。
4.2 首次检定的温度计,检定点应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上(必须包括测量上、下限),不得少于四点,有0℃的温度计应包括0℃点。
4.3 温度计的检定应在正、反两个行程上分别向上限或下限方向逐点进行,测量上、下限值时只进行单行程检定。
4.4 在读取被检温度计示值时,视线应垂直于度盘,使用放大器读数时,视线应通过放大器中心。读数时应估计到分度值的1/10。
4.5 将温度计的检测元件插入盛有冰、水混合物的冰点槽内,待示值稳定后即可读数。
4.6 将温度计的检测元件与标准温度计插入恒温槽槽内,待示值稳定后即可读数。恒温槽偏离设定点的温度不得超过-2~2℃。(以标准温度计为准),分别记下标准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正、反行程的示值。当槽温不超过300℃时,其槽温变化不超过0.1℃,当槽温超过300℃时,其槽温变化不超过0.5℃.
4.7 设定点误差:首次检定的电接点温度计设定点误差的检定应在量程的10%、50%、90%的设定点进行,在每个设定点上,以正、反行程为一个循环,检定应至少进行三个循环。
4.8 重复性:温度计在正或反行程的示值检定中,各检定点上至少分别重复进行三次示值检定,计算出各点同一示值之间的最大差值。其差值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1/2。
4.9 热稳定性:对首次检定的温度计经过示值检定后,将其插入恒温槽内,其上限温度持续表2所规定的时间后,取出冷却到室温,在做第二次示值检定。计算各点的示值误差应符合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