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潜山县一位政府干部给本报热线打来举报电话,称该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被判刑后,原单位竟仍然做他的工
资表,并按月向他的工资卡上发放工资。
他说:“我们有的干部辛勤工作,竟还不如一个服刑贪官每月拿的工资多。”
接到举报后,记者立即与潜山县委宣传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取得联系,两个部门立即展开调查,证实误发服刑贪官工资的事确实存在。
10月31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韩国文向记者解释了误发工资的原委。他说,接到记者的情况通报后,管委会立即开会研究并上报县里,县领导也十分重视,开会研究此事,并决定立即停发曹晓明的工资,并将在今后追缴误发的工资。他说,误发工资有客观原因,就是曹晓明出事以后正值县领导换届,此事被人淡忘。问及管委会是否对此事全然不知,韩主任说,“说我们完全不知道也讲不过去。这确实是我们工作失误,我们对此要认真反思。”
关于究竟应追缴多少工资,韩国文表示,他只知道曹晓明数月前被判刑,但不知详情,他表示将查看判决书上标明的判决日期,查明误发工资的金额,依法依规全额追缴。(记者何雪峰)(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真的是误发吗?值的大家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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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钟灵山 2008/11/3 20:58:53 发表于2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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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ton_gao 发表于 2008/11/3 22:25:05
引用 wilton_gao 2008/11/3 22:25:05 发表于3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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