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控制工程论坛网论坛 » 传感器 »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3

skbolo

skbolo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2158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05-08-08

最后登录时间: 2015-01-22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3

skbolo  发表于 2006/7/5 16:19:55      1449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手机阅读

第三章 天 线

第3.0.1条 接收无线电视广播,每一频道宜设一副专用接收天线。在无线广播电视服务范围内,接收天线性能可按表3.0.1确定。

接收天线主要性能要求            表3.0.1

频段增  益(dB)前后比(dB)半功率角(℃)八木天线单元数
Ⅰ(1~5频道)>6(9)>10<655
Ⅲ(6~12频道)>8(11)>13 <558-10
Ⅳ、Ⅴ(13~48频道)>12>18<4517-22

注:接近服务区边缘宜采用括号中的数值。

第3.0.2条 天线广播电视接收场强,可采用以下方法预测:

一、平原地区,无线电波传播距离小于30km,宜按空间波场强的计算公式(3.0.2—1)或(3.0.2—2)估算。

式中 E——空间波场强值(μv/m);

   Pt——发射机馈送给天线馈线的功率(kW);

   Gt——发射天馈线相对于半波振子天线的增益(倍数);

   d——收发天线间的距离(km);

   ht——发射天线有效架高(m);

   hr——接收天线有效架高(m);

   λ——电波波长(m),λ=300/f;

   f——电波频率(MHz)。

二、在大、中城市及其周围地区,无线电波的传播距离小于10km,电波传播路径无阻挡,但射线下方地面有密集的建筑物,宜按自由空间辐射场强的计算公式(3.0.2—3)估算:

三、场强预测值,宜取低于空间波公式估算所得值3dB或低于自由空间波公式估算值6dB的数值。如有条件,宜现场测量拟建天线位置附近的空间场强,并结合计算结果分析比较,取定设计场强值。

第3.0.3条 天线应架设在广播电视信号场强较强、电波传播路径单一的地方,并宜靠近前端,但应避开风口及架设困难的地方。

第3.0.4条 天线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高处或专用铁塔上。天线及其支承杆、安装支架、铁塔,应具有足够的承受积雪、裹冰、攀登、吊装构件等额外负载的承载能力,并应具有与环境相适应的抗风、抗腐蚀能力。设计取定的基本风压不得小于300Pa(30kg/㎡)。

第3.0.5条 架设接收天线应注意避开电气机车、汽车等各种电火花源。天线与汽车车道间的干扰保护距离可按下式计算,但设计取值不宜小于20m。

式中 d——天线与车道边沿间的保护距离(M);

   Ei——汽车点火系统辐射干扰容限值(dVμV/m),可查表3.0.5—1;

   Er——广播电视信号接收场强(dVμV/m);

   △G——天线方向性系数对干扰信号接收的鉴别能力(dB),无实际天线性能参数时,可查表3.0.5—2;

   N ——与车道分类有关的因数(dB),可查表3.0.5—3;

  Li——其他对汽车干扰的介入损耗(dB),如在汽车干扰射入天线的射线上,有房屋等建筑物体隔挡射线,则Li≥6dB。

 汽车点火系统辐射干扰容限值               表3.0.5—1

频 段干扰容限Ei(dBμv/m)
Ⅰ(1~5频道)54
Ⅲ(6~12频道)60
Ⅳ、Ⅴ(13~48频道)65

注:干扰容限值Ei是指干扰源与测试点的距离为10m、测量频带宽度为120KHz情况下的峰值测量值。

 电视接收天线对来自没于最大增益的干扰鉴别能力      表3.0.5—2

频 段鉴别能力△G(dB)
20°25°30°40°50°60°70°80°180°
Ⅰ(1~5频道)000000-3-9-9-9
Ⅲ(6~12频道)000-1.7-5.1-8.5-11.9-11.9-11.9-11.9
ⅣⅤ(13~48频道)00-2-4-8-12-16-16-16-16

 车道分类因数                      表3.0.5—3

车道类型因数N(dB)
大中城市中繁华街道的交叉路口12
大中城市的繁华街道9
城市中的一般街道或郊外的干线公路6
城市中居民区道路或农村的车道3
偶有汽车的可行车道0

第3.0.6条 架设接收水平极化波的八木天线,天线与环境物间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天线与铁塔平台、承载建筑体顶面等导电平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天线的工作波长,并不宜小于1m;

二、接收不同信号的两副天线叠层架设,两副天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较长波长天线工作波长的1/2倍,并不宜小于1m;

三、接收不同信号的两副天线在同一水平面内架设,两副天线相互靠近的边沿间距,不应小于较长波长天线工作波长的1/2倍,并不宜小于1m;

四、与天线振子平行的天线架设构件、与天线振子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所临近天线工作波长的1/2倍,并不宜小于0.5m;

五、天线附近,垂直面及水平面的净空范围分别如图3.0.6-1和3.0.6-2中所示,在净空范围内,不应有除天线及与天线架设有关的构件(含接收不同频道信号的天线及其架设构件)之外的其他金属物体;

六、位于天线净空范围之内的天线杆塔的金属拉线,应有分隔绝缘子将其分成小段。每一小段的长度,应小于所邻近天线工作波长的1/4倍。


 

1楼 0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