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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一个不错的人

lpcwytsbw  发表于 2009/6/20 23:39:34      1369 查看 2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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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中国人权活动家,维权律师,北京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民权团体“公盟”创办人。
  1973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1990年入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于法学家朱苏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3月,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被殴死,经互联网传播,酿成全国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参看孙志刚事件)。同年5月14日,许志永联络同为法学博士的俞江、滕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递交建议书,指出当时仍在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违宪,要求启动违宪审查。是为中国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三博士上书”事件。一个月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
  2003年5月29日,思想开明、与法学界、知识界自由主义分子有密切联系的河北企业家孙大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集资的罪名拘捕、指控,因此案被认为具有浓厚的地方政府打击报复异议分子的性质,被告获得知识界、舆论界和当地农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许志永志愿担任孙大午的辩护律师,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法律援助,最终被告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
  2003年7月,许志永与张星水律师共同发起“阳光宪政科学研究中心”,后改名为公盟,作为推动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民间团体,发挥卓有成效的影响力。
  2003年11月,许志永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海淀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获得了所在选区选民的强烈支持,高票当选,成为北京市第一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区人大代表,并于4年后的2007年再度竞选成功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通过竞选人大代表的举动,许志永证实了中国法治的实质性进步。
  2004年2月,为了声援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许志永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在3月19日喻华峰和李民英分别被判处12 年和11 年徒刑而同一天程益中被捕的危急情况下,公盟全体成员参与此案,郭玉闪等通过网络揭露事实真相,参与发起网络签名;张星水律师组织专家论证会等一系列活动。在成千上万有良知的中国公民的呼吁下,尤其是在任仲夷、吴南生等一批退休老同志的坚定声援下,2004年6月,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喻华峰8年,8月,邓海燕和程益中先后获得释放。
  2004年上半年,许志永关注艾滋病问题,组织北京动物园搬迁事件的研讨,并向有关机构呼吁,对阻止北京动物园搬迁有所贡献。下半年,许志永到美国去观察和研究选举。他做了民主和共和两党的志愿者,做一些基层而实际的工作,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2005年,许志永开始关注信访问题,访问北京“上访村”,并去国务院信防局所在地观察体验“截访”现象,为阻止地方截访人员对上访群众施暴,与之发生冲突。最终导致上层干预,短期制止了暴力截访的做法。同一年,许志永用大量的时间在做“承德案”。这是一个四位农民先后被判过五次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奇特大案。但是,以许志永和他的同伴们的调查和掌握的证据,他们是无辜的。他甚至找到了真凶的相关线索,已经提交给了司法部门,要求复查。直到目前,许仍在为此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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