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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爱一个恰如其分的距离

微尘  发表于 2009/7/11 12:50:34      611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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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人类的本性,爱人之心人皆有之。爱情是神圣和伟大的,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的基本权利,因而爱应该是自由的,它不应受到外来因素的制约和限制。然而,爱又是需要互动和共鸣的,同时也是复杂和令人困惑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处在爱的两难境地,距离远了则不能充分表达和展现自己的爱,距离近了又很可能使你爱的人受到伤害。例如,父母对孩子关爱得无微不至,却常常招致孩子的反感;相濡以沫的夫妻常常会无意中做出彼此伤害的事情来;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会因为对方的过分关注而渐渐疏远......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没有把握好爱的尺度,没有给爱一个恰如其分的距离。心理学上有一种界定,说现代人在交往中有一种行为叫“非爱行为”,意思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一种“非爱性”的掠夺。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夫妻和恋人之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个对另一个说:你看看,我就是为了你,才放弃了什么什么,或者说:我就是为了这个家,才怎么样怎么样,因此你必须对我如何如何。不少父母也这样抱怨自己的孩子:你瞧瞧,自从生下你,我人也老了,工作也放弃了,我把什么都搭上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念书,不听我的话呢?还有,一些朋友也经常口无遮拦地责怪对方:我一直觉得咱们应该无话不谈,为什么你遇到了这么大的事却不告诉我?难道我是外人吗?如此等等,这些都可以称之为“非爱行为”,即以爱的名义对他人进行一种强制性的思想控制,或试图侵犯别人的隐私,或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事实上,正是这些“非爱行为”残酷地改变了爱的进程和初衷,也就出现了我们常常发出的另一种抱怨:我往他(她)嘴里抹蜜,他(她)却咬我的手指头,我真是一片好心做了驴肝肺。于是,夫妻不和,父子反目,好友成仇,成了家常事。
  
   那么,爱的尺度应该如何把握呢?相爱的人之间保持一个什么样的距离才算恰如其分?概括地讲,这个尺度或距离其实很像禅宗所推崇的一种境界:叫做“花未全开月未圆”,这便是人间最好的相爱境界。想想看,花一旦全开,离凋谢也就不远了,月一旦全圆,离缺损也就很近了。而花未全开,月未全圆,却永远会使人们的内心有所期待,有所憧憬。朋友之道,亲人之道,皆是如此。
   此外,由朋友、亲人之道,我禁不住想起了恋人之道。毫无疑问,我这儿所说的恋人有着特别的含义,它并不是指相互热恋中的男女,而是指那些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人,或者指那些单相思的人。现实生活中,狂热的单相思以及不顾客观实际而贸然示爱的人,往往会使对方遭受重大创伤,甚至酿造出悲剧。虽然说,爱与不爱是我们的权利,但是,接受不接受爱也是别人的权利,如果我们只顾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然要剥夺别人的权利,就成了“非爱行为”。因此,只有那些有自知之明以及那些善于把握尺度或者能够给爱一个恰如其分的距离的暗恋者,才是真正的情圣,才最值得我们颂扬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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