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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提出的七条幸福法则

chyw_927  发表于 2009/8/19 10:54:05      765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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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要全心地爱你所爱的人。尽量多地与他们在一起共度光阴,你就会有幸福感。
  2、要树立敬业精神。如你喜欢自己的一份工作,那就应倾其全力多作贡献,若不合心意,则应设法做出调整,这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好处。
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与工作打交道,绝不可使它成为一件苦差事。
  3、要确立牢固的利他主义人生观,不带私心地为他人排忧解难。这样既能提高自己的存在价值,又可获得精神心理上的慰藉和满足。
  4、要善于调适自己的生活,凡是有利于心情舒畅的活动都应积极参加。当然,不得与刑律发生冲突,更不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5、要积极投身体育锻炼。任何一个体育项目都会给锻炼者带来轻松感觉。
  6、要使生活充满新意。人们普遍受传统观念支配,往往认为只有按部就班的生活节奏才是最佳方案,其实不然。有时沿新路线上班、选择不同季节休假、重新布置居家环境等等,都有助于增添幸福感。
  7、在苦闷时不要陷入悲观状态,因为心理钟摆的动作规律始终有互换性。同时也要富于同情心,处境良好的人应多迁就一时失意者,不能忘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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