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0
1、目的
确保电气安装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工程项目,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金华钢铁有限公司1080m3高炉改造工程及配套项目所有电气安装施工单位。
3、劳动纪律
进入甲方场地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
4、施工前手续办理
4.1施工单位在鉴定商务合同后,施工之前应办理的手续。
4.2以上事项必须在施工之前办理完毕,否则不予签发施工令。出现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承担。
5、施工工程进度控制
5.1进驻甲方场地进行施工前,施工单位认真审核图纸,精确分析工程量。
5.2依据施工组织书,制定总施工进度表。
6、物资管理和计划的申报
6.1施工单位对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根据图纸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得超过图纸定额的5%。
6.2施工方上报材料计划上报到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由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审核后上报工程部电仪处审核,后转公司采购(最终分管经理签字)。
6.3工程所需物资(含到厂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卸车。
6.4现场存放的物资、电气设备、配件,从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作好防雨、防晒等工作。丢失或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7.1非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盲目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施工方按照损失额的2倍进行罚款处理。
7.2施工过程质量看点
7.3以上项目(7.2项中)出现任何一项,罚款施工单位100元。
7.4电气设备安装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工程负责人和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及基建方面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安装基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安装。否则进入设备安装后,出现基础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责任,并罚款100元/次。
7.5接地体、直埋电力电缆等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地代表及相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7.6工程进入调试阶段后,由施工单位调试人员,处理安装制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调试的正常进行。
7.7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所有电气安全性能的试验。并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
8、施工队自用物资的出、入厂
8.1施工队伍进驻场地时,必须在门岗进行物资登记和清查;工具物资清单必须一式四份。施工队伍自存一份,甲方门卫一份,工程部电仪处一份,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一份。
8.2施工队出厂物资必须严格依照金华公司物资出厂手续办理,否则由保卫处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9、档案资料
9.1施工方对施工图纸资料要求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完工后所有图纸必须上交甲方。
9.2施工方领取图纸时,必须进行签字登记。否则不予发放。
9.3施工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转让图纸,泄露技术资料。资料图纸不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复印或抄袭,否则对施工队伍进行5万元罚款。并取消施工资格,不予结算已完成工程款。
以上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工程部电仪处所有。
甲方:东阿金华钢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甲方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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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0/11/20 12: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