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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程与手册

典型电力违章行为40条(1)

liubingrui
liubingrui

2007-09-09

1.  进入检工作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4.  使用无齿锯时不紧固被锯物件。

5.  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

6.  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7.  起重作业时多人指挥。

8.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9.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

10.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1.         乙炔瓶未装防回火装置。

12.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m以上的距离。

13.         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4.         在超过2m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使用安全带作业。

15.         高处作业(2m标高及以上)在无防护栏杆及未绑扎的脚手架板上作业。

16.         高处作业(2m标高及以上)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不栓在牢固可*处。

17.         不将安全带栓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8.         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19.         酒后进入现场施工及操作各类机械、设备、车辆。

20.         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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