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1
据控制工程师论坛热心网友及有关版主的反映,本论坛应制定相应的版规以适应控制工程师论坛的发展状况。
本论坛之前无明确版规,暴露出多方面的不足和缺陷,无法适应控制工程师论坛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维护广大CEC网友合理利益的需要。故制定本版规,以解决之前出现的矛盾。
现将新版版规公布于[信息反馈]版面,自公布之日起半个月内为试运行期,期间根据试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缺点和反馈的意见随时修改。半个月后版规定稿,正式施行。
欢迎各位版主、广大CEC网友友积极参与新版规的讨论。
特此公告
控制工程网编辑及总版主padora
2009年10月29日
评论13
楼主 2009/10/29 16:09:04
楼主 2009/10/29 16:27:26
楼主 2009/10/29 17:58:44
支持并执行
同时对版主的操作给予记录并公布。
这个记录是对版主工作的一种认定,
也是加分的依据~!
楼主 2009/10/29 21:19:50
对新规大多数网友是欢迎这样做的,但关键是要加大监督和执行的力度。
楼主 2009/10/29 22:07:34
楼主 2009/10/30 10:11:41
楼主 2009/10/30 11:55:02
楼主 2009/10/30 12:28:15
楼主 2009/10/30 15:46:24
我也支持,呼吁大家少发广告贴!!
楼主 2009/11/1 15: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