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标准
(1)IEC标准(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是1908年成立的电气与电子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根据IEC标准对电气和电子产品进行评估并授予IEC标准合格证书的国际体系被称为CB体系。
IEC主页
(2)ISO标准(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是1947年成立的非电气领域的标准化机构,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最著名的ISO标准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ISO主页
2、欧洲
(1)EN标准(欧洲标准)
EC指令和CE标志
1993年成立的欧洲联盟(EU)的成员国制订了被称为“指令”的通用规则。“指令”目的是消除在欧盟地区自由贸易和分配的障碍因素(如各成员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协调法律,使欧盟的经济更活跃。在“新方法指令”中所含指令的合格方面,只有产品符合所有的适用指令要求时才可加贴CE标志,下面是构成“新方法”指令的主要指令:
CE-机械指令(98/37/EC)
EMC指令(89/336/EEC)
低电压:(72/23/EEC)
R&TTE(1999/5/EEC)
为了实施这些EC指令,欧盟制订了EN标准作为欧盟统一标准。由于EC指令无需指明技术标准,所以,某项产品只要符合某一指令相应的协调标准就可以加贴CE标志。
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负责非电气EN标准的实施与修订。基本上EN标准与IEC或ISO标准相协调。
(2)机械指令(98/37/EC)
机械指令处理“机械指令IV”规定的“机器”和“安全元件”。
机械指令对“机器”定义如下:
●由连接在一起的部件或零件组成,其中至少一个零件是运行的,且带有适当的传动机构,控件或动力回路。
●其布置和控制作为不可分割整体来运动的一组机器;
●改变机器功能的互换设备。
根据机器指令,附件IV所列的17种机器和5种安全零件须经第三方。根据不同产品,有时机器不仅要符合机械指令,还要符合其他指令,如:EMC指令或低电压指令等。
机械指令主页
3)EMC指令(89/336/EEC,2004/108/EC)
该指令涉及到几乎所有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但主要涉及的是可能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或可能因电磁干扰发生故障的设备。EMC代表电磁兼容性,EMC指令要求设备不得受到辐射(EMI:电磁干扰)和抗干扰性(EMS:电磁灵敏度)影响。2004年12月31日出版了新的EMC指令(2004/108/EC),旧版本EMC指令(89/336/EC)将于2007年7月20日废止,但符合旧EMC指令的在2009年7月仍有效。
EMC主页
(4)低电压指令(73/23/EEC)
该指令范围包括设计用于额定输入/输出电压为50至1000VAC或75-1500VDC的电气设备。
低电压指令主页
(5)R&TTE指令(1995/5/EC)
R&TTE: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该指令1999年生效,目标为无线电和通讯终端设备。该指令的范围含有所有无线电设备和所有直接或间接连接到公共电信网络接口的电信终端设备。对使用不协调频率的无线电设备,必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验证其符合R&TTE。EMC指令和低电压指令的要求含在R&TTE指令中。
(6)第三方认证机构
TUV Sud(德国) NEMKO(挪威) SEMKO(瑞典)
DEMKO(丹麦) FIMKO(芬兰) IMQ(意大利)
美国
(1)UL标准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是1998年以火灾保险协会形式成立的一家非盈利检测组织的正式名称。它是目前最著名的国家公认测试实验室(NRTL),对多种电气和电子设备进行认证实验。尽管UL认证基本上是自愿的,但美国生产的许多电子产品都取得了UL认证。UL认证体系的两大种类是列名(Listing)和认可(Recorgnition)。列名一般是指对终端产品的认证,而认可则是对用于终端产品零件的认证。由于美国和加拿大已签署相互认可协定(MRA),因此,他们可以相互认可对方的证书。若根据加拿大(CSA标准)证明了某一产品,则该产品的认证标志将通过C-UL标志显示(见下图)来表明等比例CSA标准。
取得了UL认证后,UL工厂检验员每年将进行四次现场检验。检验的目的是证明产品仍然是按照接受UL认证时的方式制造。若UL工厂检验员发现产品不符合UL标准,则产品出厂时将不加贴UL标记。
UL标准的目的是降低电气产品发生火灾和电击的危险。因此,当使用的电源输出被认为无火灾和电击危险(美国国家电工规章规定的2类电源)时,则与电源连接的电工产品不需要进行UL认证。
UL主页
(2)FDA(CDRH)
美国政府机构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监督很多较小的组织。这些组织中有一个CDRH(器械和辐射卫生中心),主要负责辐射性电气产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激光的产品由CDRH管理控制。21CFR Part 1040.10为激光产品提供具体安全标准,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不能在美国销售,也不得进口到美国。
FDA(CDRH)主页
(3)ANIS标准
ANIS(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是1998年以美国标准化机构形式成成立的一家盈利组织。ANSI一般不制定自己的标准,只是对某领域内专家小组或联合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进行认可,并将之纳入ANIS标准。很多UL标准已被采用为ANIS/UL标准。
ANIS主页
(4)FCC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是美国无线电和电信的政府管理机构。FCC负责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卫星,无线及其他方式的州际和国际通讯。
FCC主页
加拿大
CSA标准
1999年成立的加非盈利性组织。根据加省级法律,连接到公共电源的电气产品,必须符合CSA标准。有两种方法可以证明产品符合CSA标准:产品制造商获取C-UL或SA认证;销售商直接向各省相关机构申请批准。
CSA主页
4.中国
CCC认证体系
CCC认证体系是2002年8月成立的中国产品安全性强制认证体例(CCC: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体系是由中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AQSIQ)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管辖。加入WTO后,中国加速将IEC和ISO国际标准纳入中国的技术标准(GB标准),为CCC认证体系打基础。
CNCA主页
AQSIQ(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页
5.日本
电气产品安全法(PSE标志)
电气产品安全法(DENAN)是日本强制性国家法律,于2001年4月1日在日本实施,是电气产品控制法(DENTOR)的修正版。认证过程由称为合格评估机构的测试实验室实施。受DENAN管制的电气/电子产品分两类:指定产品(112项)和非指定产品(340项)。合格评估机构必须检验指定产品的兼容性。经销商必须成立在日本注册负责电气电子产品的安全组织(称为报告供应商),才能在日本经销DENAN产品(指定产品和非指定产品)。
-
引用 瑞雪照丰年 2007/4/9 19:39:34 发表于2楼的内容
-
-
-
iwantfly0700 | 当前状态:离线
总积分:75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07-04-07
最后登录时间: 2007-04-19
-
iwantfly0700 发表于 2007/4/9 21:13:03
不懂。。。
不过收藏先,谢谢
引用 iwantfly0700 2007/4/9 21:13:03 发表于3楼的内容
-
-
引用 wqshand 2007/4/14 12:10:48 发表于4楼的内容
-
引用 rambao 2007/4/23 23:07:35 发表于5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