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控制工程论坛网论坛 » 情感休闲 » 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107路-建设路)改造工程,改造水沟1200米及改造人行道工程招标

ruikxl

ruikxl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395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12-08-17

最后登录时间: 2012-08-29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107路-建设路)改造工程,改造水沟1200米及改造人行道工程招标

ruikxl  发表于 2012/8/17 14:37:15      503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手机阅读

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107路-建设路)改造工程,改造水沟1200米及改造人行道工程招标
联系人:张馨 13121860588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受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对 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107路-建设路)改造工程 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工程概况;
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107路-建设路)改造工程,改造水沟1200米及改造人行道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西平县棠溪大道西段(107路-建设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①外省施工企业需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且具有进驻备案手续;②驻马店市以外的省内施工企业需具有进驻备案手续。)
(3)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
(5)具有西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报名时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
4、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西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等)。
5、已报名的投标人在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 。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15时(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张馨
手机:  13121860588
电 话: 010-5868 4300
传 真: 010-5868 4300
邮 箱: zrzbcg@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1楼 0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