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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商招标公告

ying1518  发表于 2012/8/21 18:15:40      1184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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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商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东建招字【1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11]15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

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基本情况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配套公用工程的建设地点为东营经济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距离广北水库8km,广南水

库6km,飞机场

15km,占地约115亩。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1200吨城市生活垃圾,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一条日处理能力为600t/d焚烧处

理线,配置一台

6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公用工程。预留二期建设场地。
2.2 计划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2.57亿元。
2.3 项目红线内建设范围
A、垃圾接收及给料系统:计量磅站、卸料大厅、卸料门、垃圾储坑、进料斗、给料溜槽等;
B、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1台6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自然循环水管锅炉;
C、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半干法喷雾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石灰浆液储存制备系统、SNCR 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D、汽轮发电机组系统:1套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E、压缩空气系统;
F、除盐水制备系统;
G、给排水系统;
H、循环水系统;
I、污水及渗滤液收集系统;
J、电力系统;
K、电气系统;
L、热工控制及自动化系统;
M、灰渣处理系统;
N、消防工程设计;
O、综合管网;
P、主厂房及综合楼的二次装修设计与施工(除以下内容外,其余全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综合楼(含食堂)、中控楼(1/14

~21轴、H~M轴)

各层(即:0.000m、4.550m、7.050m、11.500m、14.850m、含楼梯间、参观走廊)、配电室(6~1/7轴、H~L轴)各层(即

:0.000M的10KV高

压配电室、7.050m的35KV配电室,含楼梯间)以及炉渣吊控制室。)
根据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渗滤液及飞灰固化处理,均由政府配套渗滤液及飞灰固化设施进行处理


2.4 本次招标的服务和工程范围
    为建设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界内而进行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修补缺陷等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初步设计)。
(2)采购:承担本项目厂界内全部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包括进口设备,并在进行这部分设备材料采购

前必须首先获得业

主对供应商的认可。
(3)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厂界内所有土建及安装施工工作。
(4)调试与稳定性运行工作(2个月):包括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机组完成72+24小时连续满负荷试运,初步验收合

格后进入为期2个月

的稳定性运行,稳定性运行期间完成相关性能测试。调试与稳定性运行期间,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和运行操作指导,并承担

性能测试费用;业

主仅提供运行操作人员和原材料、消耗物资(包括生活垃圾、水、电、燃油、熟石灰、活性炭、盐酸、液碱、酸碱、液压油

、润滑油等);调

试与稳定性运行(2个月)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6)提供技术服务:
①业主采购的进口设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定、厂商图纸的审查和确认。
② 组织完成发电厂各阶段的设计,配合业主进行各阶段的报审等工作。
③ 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提供正确施工的所有合理设施并提供协调服务。
④项目验收、项目试运行、培训、编制维修手册等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应服务。
2.5质量要求
(1)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备案;
(2)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要求。
(3)试运行期完毕后各项指标应满足特许经营协议和环评批复中对各项指标的要求,并达到山东省环保部门有关验收标准;

各项指标达到设计

标准和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范围内以下资质:
3.1.1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
(1)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
(2)同时具备 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与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
(3)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与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2)联合体只能为2家,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年 8 月 21 日至2012年 8 月 2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

时间,下同)报名

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赵  盈
手 机: 13521782734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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