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设备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GXTC-1209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
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 新
乡中益发电 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该项目设备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
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8349亿元。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
有限 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设备监理,包括设备监造和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设备监造内容包括对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进行全过程
、全方位的 监督,按照预先设定的质量关键点,见证设备关键部位制造质量、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对发现的制造质量问
题,及时监督厂商 加以处理及改进,防止不合格设备出厂。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内容包括在设备制造厂家完成自检后,通过必要
的检测手段,对被检设备 关键部位的制造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查检验,或采取直接旁站监理的方式参与设备厂内试验或检验,确认设备的
制造质量和技术性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人员、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
,且 不得转包(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申请人须具有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申请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
3.4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从事过2台300MW及以上容量的燃煤发电机组设备监造及催交工作(强制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
件);
3.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造工程设备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本招标项目通过全电子化资格预审、招投标及评标。
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9 月17 日至2012年9月21 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