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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铅山县城西堤畜牧场至刘家洲段项目招标公告
a542495485 发表于 2012/9/19 16:05:05 553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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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铅山县城西堤畜牧场至刘家洲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铅山县城西堤畜牧场至刘家洲段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铅山县县城(西堤畜牧场至刘家洲段)。
2.2招标规模:批复投资约366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900万元,监理招标金额约45万元。
2.3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2012年10月31日,竣工日期暂定2013年10月30日(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畜牧场至刘家洲(规划桩号3+438.62~6+369)河段堤防加固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为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施工监理标段。
2.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苏宇 010-52285003)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的副本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 ,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非江西省水利系统监理企业须已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施工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资料费请与投标保证金一同汇入招标文件指定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袁 野 苏宇
电 话: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业务QQ:2272009607
邮 箱:sszbgs88@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