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道路及场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道路及场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道路及场地工程己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1]8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四平东综合客运
枢纽建
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省投资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01标段: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道路工程长0.299公里、场地工程821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预计工期: 2012年10月25日~2013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0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或三
级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
两个
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 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2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