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
等四乡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等四乡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农发【2012】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扁担沟镇五里坡、高闸镇、金银滩镇园艺场。
2.2项目概况:本开发项目建设规模20013亩。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机电设备、电气工程。
2.3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一)施工、管材及管件、电气、设备安装共分七个标段:
Ⅰ标段:蓄水池及配套,泵站(含泵站土建、机泵设备安装等),管道安装及附属建筑物;
Ⅱ标段:蓄水池及配套,泵站(含泵站土建、机泵设备安装等),管道安装及附属建筑物,蓄水沟道整治及配套建筑物;
Ⅲ标段:电气工程(线路、电气设备);
Ⅳ标段:东塔寺乡白寺滩村、扁担沟镇五里坡项目区管材及管件采购。
Ⅴ标段:高闸镇、金银滩镇园艺场项目区管材及管件采购。
Ⅵ标段:水泵及配套机电设备采购。
Ⅶ标段:网式过滤器采购及安装。
(二)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等四乡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Ⅰ~Ⅱ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Ⅲ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资格等级。
3.3Ⅳ~Ⅴ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资格,三年内生产过同类产品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
3.4Ⅵ~Ⅶ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资格,三年内生产过同类产品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代理商(经营范围有节水灌溉产品生产、销售)。
3.5监理招标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6投标人均要求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有类似工程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9月20日至0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⑴Ⅰ~Ⅱ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表。
⑵Ⅲ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电力设施许可证。
⑶Ⅳ~Ⅴ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⑷Ⅵ~Ⅶ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⑸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表。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