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高家梁客运站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10-17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翁牛特旗高家梁客运站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翁牛特旗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翁牛特旗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翁牛特旗高家梁客运站工程属于采用四级汽车客运站,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三级耐火等级,建筑面积171.38平方米。
2.2本次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客运站房屋工程的土建施工。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 10月,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房建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或者由具备房建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与具备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具有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所有项目均已通过交工验收且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投标,出现上述关联企业时,所有关联企业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房建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zheng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zheng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输出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信息表,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资质等级情况;购买招标文件人、职务及联系电话;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申请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9: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zhongguozhaob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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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2-10-17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翁牛特旗高家梁客运站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翁牛特旗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翁牛特旗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翁牛特旗高家梁客运站工程属于采用四级汽车客运站,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三级耐火等级,建筑面积171.38平方米。
2.2本次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客运站房屋工程的土建施工。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 10月,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房建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或者由具备房建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与具备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具有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所有项目均已通过交工验收且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投标,出现上述关联企业时,所有关联企业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房建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zheng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zheng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输出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信息表,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资质等级情况;购买招标文件人、职务及联系电话;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申请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9: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zhongguozhaob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