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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燃煤电厂灰处理系统工程-钢仓资格预审公告

zb8025  发表于 2012/9/28 11:11:06      500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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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燃煤电厂灰处理系统工程-钢仓资格预审公告
2012-09-28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WLCG2012-0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亚洲
    招标人:克莱德贝尔格曼华通物料输送有限公司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位于海外的燃煤电站地处海边,共三台机组。我公司承揽该燃煤电站项目的灰渣岛部分(Ash Handling System Package),需要采购系统中所需钢仓本体及相应钢结构,其数量和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段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参数 储存介质
1 WLGC2012-001-01 公用钢仓 1 420m3 干灰
1 900m3 灰、渣、海水
2 WLGC2012-001-02 1#机组钢仓 1 100m3 渣、海水
1 125m3 干渣
1 450m3 干灰
3 WLGC2012-001-03 2#机组钢仓 1 100m3 渣、海水
1 125m3 干渣
1 450m3 干灰
4 WLGC2012-001-04 3#机组钢仓 1 100m3 渣、海水
1 125m3 干渣
1 450m3 干灰


资格预审强制性履约标准/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钢仓设计能力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5.相应生产、制造资质。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8.业绩
具有3套以上相同或以上规格的成功的运行业绩。

资格预审总则:

1、 项目法人:克莱德贝尔格曼华通物料输送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出口燃煤电厂灰处理系统工程钢仓招标。
2、 工程概况及合同项下要进行的工程在“附录A 工程概述”中加以说明。
3、具备相应资质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不合格制,申请人要满足“附件B”中的全部要求,即通过资格预审。
4、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投标,申请人应向项目法人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为此,所有参加资格预审者必须提交下述材料,格式见附录C:
5、以合格的承包商承担任务为基础而通过资格预审的公司,在改变所列明的任何承包商或各分包商所承担的责任之前,必须征得项目法人的批准,否则,其资格预审将被视为无效。
6、资格预审申请书份数:电子版一份。递交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联 系 人:韩明
手机: 13436533743
联系电话:010-58688286
邮箱:zb8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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