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电视节目监录及存储系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09-29
招标编号:0658-1200SZTC1251
开标时间:2012-10-2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受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01包:电视节目监录:1项
02包:存储系统:1项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5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 40 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9日起至2012年10月17日止 9:0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23日9:30(北京时间)。
6、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
*2)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到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注册,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折合人民币200万元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01包:监录系统软及主要硬件设备,02包:存储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商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售后服务承诺)。
*5) 01包投标人须为监录系统软件开发厂商或有效授权商,且所投软件产品必须使用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6) 投标人应根据对项目的具体要求提交应标方案、设备清单(包括技术规格、指标参数等)、软件清单和单项价格及总体价格,软硬件都必须分项报价。
*7) 投标人对本次投标项目所提供的优惠和折扣应体现在分项报价中,即分项价格之和应为投标总价。
*8) 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所列举的软硬件设备需求应视为保证本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9) 投标方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遗漏、错误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
*10) 中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符合标准的设备。
*11) 01包投标人所投的软件产品须提供2010年至今,在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以上广电机构有2个以上的应用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案例应用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使用证明需列明项目或系统名称,对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韩明
手机: 1343653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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