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昭觉特口甲谷风电场49.5MW工程进场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0702-1240CITC3076
招标人:华能昭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华能昭觉特口甲谷风电场49.5MW工程进场道路施工总承包现决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包括进场道路、转弯半径小于30m处加宽平台及昭觉县城至进场道路起点之间县道不符合大件运输路段改建的施工及管理。本风电场进场道路总长约21.8km,道路路面宽4.5m,路基宽5.5m,碎石(砂砾)路面。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区昭觉县南部山区
2.3施工工期为:120 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
2.5.1.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5.1.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2.5.1.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5.1.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三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2.5.1.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2.5.1.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5.1.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1.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1.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1.10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2.5.1.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5.1.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5.1.1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2.5.1.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5.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有意愿的投标单位,请自即日起按上述要求办理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4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仪式将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进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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