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至塔布赛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GL-1216-TZBZBX
1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至塔布赛公路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境内,起点位于金山开发区土默川大道,与土默川大道顺接,沿四级砂石公路向西,经袄太村北、刘家营村北、后红岱村南、主根岱村南、圪什贵村南、与毕北线相交后沿毕北线向南、通过北什轴、铁蛋板,终点止于塔布赛乡旗下营村东,与县道X032相交。
呼和浩特至塔布赛公路,路线全长26.0公里,建设标准采用一级一幅公路标准建设,起点-K17+042.093段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12.25m;K17+042.093-终点段利用现有县道024改扩建,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11.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及涵洞均为1/100。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中粒式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5厘米中粒式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本工程共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路线全长26.00km,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本工程计划工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1日,共38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近3年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企业,或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活动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于2012年10月9日~ 2012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4.2本次招标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8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担保,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11月6日下午3:00时前递交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