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办公楼及食堂装修配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办公楼及食堂装修配饰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
2.1项目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2招标范:办公楼及食堂装修配饰工程;
2.3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独立供货和施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完成合同履约,并有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30日9:3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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