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南北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CSJZ (2012)037(G)
招标人:石门县南北镇卫生院
1.招标
石门县南北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2〗19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南北镇卫生院,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县级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现拟对石门县南北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门县南北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门县南北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该工程总用地面积1306m2,建筑层数三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水磨石楼地面,外墙贴面砖,水泥瓦坡屋面。
2.4计划工期:15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土建施工、水电安装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3.2本市以外的企业还需到市建设局办《常德市外来施工企业登记表》;
3.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4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6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获取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6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15:00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 15601242745
电 话:010-60 213961
传 真: 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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