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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12年第二批统谈统签类电源空调产品集中采购大容量不间断电源招标公告

zhangluzb  发表于 2012/10/11 16:37:15      500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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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12年第二批统谈统签类电源空调产品集中采购大容量不间断电源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1.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2012年第二批统谈统签类电源空调产品集中采购-大容量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2012年第二批统谈统签类电源空调产品集中采购-大容量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所需的大容量不间断电源产品,目前可确定的需求约为76台。本项目标包划分方式如下:

标包1:工频机,目前可确定的需求数量约32台;

标包2:高频机,目前可确定的需求数量约44台。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3 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4 申请人应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少于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 务机构或网点,且具备覆盖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服 务能力。
3.1.6 同一品牌的产品不得有两个申请人同时申请资格预审,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参与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无效。
3.1.7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得在投标阶段授权其他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只接受生产厂商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情况除外:生产厂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进行销售及签订合同。申请人为代理商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代理商与其生产厂商的注册资本及总资产要求须同时满足3.1.3条的相关要求,设备生产厂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2代理商应由生产厂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生产厂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明确产品销售和服 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3.2.3生产厂商与授权代理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应已持续3年以上。
3.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3.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3.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3.3.5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3.4 投标产品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4.1 投标产品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4.2申请人所申请标包1产品已正式商用不少于5年,在国内通信运营商的现网使用不少于3年;所申请标包2产品已正式商用不少于2年,在国内通信运营商的现网使用不少于1年。
3.4.3所申请标包产品在2010年度及2011年度的年销售额均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4.4 所申请标包产品须通过了泰尔实验室的产品认证。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6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
5.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 份证,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时30分。
6.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北京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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