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报业印刷基地新建项目燃气空调系统工程招标
一、招标人(公章): 泰安日报社
二、代理招标
三、监督机构(公章):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项目名称: 泰山报业印刷基地新建项目燃气空调系统工程施工招标
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 空调机组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质保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 务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销售代理证明;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 、能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同类型产品进行检测的检验报告;
4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5 、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6 、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有合法的供货渠道;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10 月 11 日 - 2012 年 10 月 22 日 (节假日除外)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2 年11月1日上午 8 :3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11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销售代理证明(若为代理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 造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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