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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道施工招标

zhangluzb01  发表于 2012/10/16 20:25:07      387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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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道施工招标

招标人: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编号:RN2012-068-02

1、招标条件

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已经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驻发改城镇【2011】343号文件批准建设,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施工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道施工;
2.2 建设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日,干管管径为DN800-DN1000;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2.5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图中33号至54号检查井,长度1265.7米,管径DN800;

第二标段:施工图中54号至71号检查井,长度1139.6米,管径DN800;

第三标段:施工图中71号检查井至厂区,长度876.4米,管径DN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一个投标企业如果同时中两个或三个标段时,只能选择先中的标段)。
4、报名须知
4.1投标企业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代表证及法人身 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 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外省施工企业需要进豫备案手续。汝南县以外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外地建筑企业进入汝南县登记通知书》原件。(上述证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法人身 份证及建造师身 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  话:010-6021 3961
传  真: 010-6021 3564
邮  箱: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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