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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工程(一期)照明设备招标
wangqianzb 发表于 2012/10/17 15:03:09 593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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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工程(一期)照明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ZWJL-LT201200018
投资金额:120万元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
1.招标
本招标项目 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工程(一期)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采购单位为 天津市南洋装饰工程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 受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一期照明设备采购项目,建筑总规模约为4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为25000平方米;地下为15000平方米。本次投资约为120万元。
2.2供货地点: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西七道交口。
2.3招标范围: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一期照明设备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及其伴随服 务(主要包括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投标人为完成中中国联通滨海新区通信枢纽楼一期照明设备采购的加工、供货(含运输及保险)及其伴随服 务(包括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5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专业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照明设备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证书;进口的设备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实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商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单位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 (销售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商销售授权委托书与生产厂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王 洁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yingjun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