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控制工程论坛网论坛 » 仪器仪表 »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

a1123

a1123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5620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13-06-20

最后登录时间: 2023-08-11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

a1123  发表于 2017/11/21 18:51:50      1288 查看 4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手机阅读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GDS)采用具有SIL等级的以PLC为核心的独立的系统,谁知道这方面规范?

1楼 0 0 回复
  • xueba

    xueba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2090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14-01-06

    最后登录时间: 2023-08-11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xueba   发表于 2017/11/22 9:23:51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2楼 回复本楼

    引用 xueba 2017/11/22 9:23:51 发表于2楼的内容

  • hypermill9

    hypermill9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7709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07-02-07

    最后登录时间: 2023-08-18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hypermill9   发表于 2017/11/22 17:51:16

    GDS没有要求需要有SIL等级认证,只是要求GDS需要独立于DCS,这个要求是2014年国家安监下的一个文,我在论坛里的帖子,有这个文的附件,独立的系统就行。我是设计院的。这个文的要求比GB50493-2009的要求高,GB50493-2009中有一条说的GDS可以有DCS实现,但要求Dcs的卡件必须独立,但这条要求不符合安监总局的要求。

     


    3楼 回复本楼

    引用 hypermill9 2017/11/22 17:51:16 发表于3楼的内容

  • zhangmengmeng

    zhangmengmeng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1956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13-12-26

    最后登录时间: 2023-08-14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zhangmengmeng   发表于 2017/11/23 15:03:23

    安监总局下文的法律效力是不是可以高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发的标准体系,这个值得讨论一下。

     


    4楼 回复本楼

    引用 zhangmengmeng 2017/11/23 15:03:23 发表于4楼的内容

  • baishen0815

    baishen0815   |   当前状态:在线

    总积分:62  2024年可用积分:0

    注册时间: 2018-10-10

    最后登录时间: 2018-11-29

    空间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baishen0815   发表于 2018/10/10 15:05:34

    您好,我是进口气体检测仪一级代理商,有需要可以联系我,13052272708(微信同号)

    5楼 回复本楼

    引用 baishen0815 2018/10/10 15:05:34 发表于5楼的内容

总共 , 当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