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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山东溃水事件属自然灾害 无国家补偿

CLY  发表于 2007/11/11 10:07:39      1007 查看 3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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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山东溃水事件属自然灾害 无国家补偿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专电 (记者雷阳)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了中国自然灾害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就“‘8.17山东华源煤矿溃水事故’受灾人员能否得到民政部救助”进行提问。

对此,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山东煤矿溃水事件,经过专家组的分析认为,属于自然灾害事故。对于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目前在我们国家还没有补偿或者其他的资金。但是我认为,这次山东煤矿溃水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和其他的自然灾害还不一样,因为它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的。我相信政府和企业一定会向这些死难人员的家属给予各类的抚助金。


另外,对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民政部现在正在研究要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慰金。现在正处于民政部正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阶段。不久的将来,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能够得到政府给予的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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