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4日14:57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朱虎报道 4月6日,网上出现了“分手代理”的帖子,发帖者称,接单以50元起价,两周内成功完成5笔业务。
看电影突发“劝离”念头
昨天上午,记者在网页上看到,发帖人称,可以为想分手又不好当面说,或者根本就没有勇气说的人提供“劝离”服务,为他们转达分手理由,也会劝说被抛弃者重新找到希望。帖子中表示,会根据“劝离”的方式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昨天中午,在东直门的一家餐厅,记者见到了发帖者李先生和他的搭档小雯(化名)。李先生称,4月6日,他看韩国电影《悲伤电影》后,萌发了做“分手代理”的念头。“目前,这个业务在国内还几乎是空白,只有广州、上海各出现一家,北京还没有,我就来当北京‘分手代理’第一人。”李先生笑着说。当晚,李先生就在网上发布信息,没想到第二天,一个来自杭州的长途电话将第一宗生意送上门。
自称坚持先劝和原则
据李先生说,接到第一笔业务后,他用了一天制订代理方案,然后和男客户的恋人取得联系。“对方一听,感到很吃惊,对我非常怀疑,但当我对她说了一些她和客户之间的事后,她才信。”李先生说,女方和他见面后,经过一番沟通和分析,同意分手。李先生说,接单以50元起价,先做代理花费预算,事成后收取相应费用,并且坚持先劝和再劝离的原则。“我们做代理,完全尊重客户的要求,但首先是劝和,只有客户想清楚了,确实要分手,我们才会劝离。两个人实在没法相处了,分手也是好事。”
据了解,发帖以来的两周,李先生成功“拆散”了5对情侣,现在他每天能接到五六笔业务,每天咨询的人就有20多个,晚上和周末更多。
代理业务无书面协议
李先生表示,做分手代理有很大的风险,经常遇到胡搅蛮缠的人,受当事人辱骂也是经常发生的情况。考虑到这些问题,李先生让曾从事销售工作的表妹小雯加入,两人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的劝离对象:“这样就减少了失败的风险,能和不同性别的当事人友好沟通。”李先生说。
对“劝离”业务,小雯认为,如果恋爱中的一方不愿继续恋爱,两人不如分开,这样有利于减少婚后的离婚率。“我们现在遇到的多是家长不同意、两地分居或者第三者插足的客户。”小雯告诉记者,接单的时候,他们非常谨慎,要弄清楚客户的态度和真实想法。据他们说,家人还不知道他们做“劝离”业务,“只有少数朋友知道,很支持我们的做法”。李先生说,目前他们的业务还处于摸索尝试阶段,与客户间基本是口头协议,以后会尽量完善各种代理协议文本。
华夏追访
三方专家未表赞同意见
“我不赞同这种分手代理”,昨天下午,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劝离”和传统的伦理道德不相符,商业化不宜用到情感上。
而心理学专家吴娟则认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多形式的恋爱,因此分手代理的出现有它的合理之处,但应该不会成为一种趋势。
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马凡勋律师认为,目前还没有针对这种代理行为的法律条款,更多的则是在代理过程中对代理人进行道德约束。对新生事物,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约束,纯粹反对并不妥当。
1楼
0
0
回复
看电影突发“劝离”念头
昨天上午,记者在网页上看到,发帖人称,可以为想分手又不好当面说,或者根本就没有勇气说的人提供“劝离”服务,为他们转达分手理由,也会劝说被抛弃者重新找到希望。帖子中表示,会根据“劝离”的方式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昨天中午,在东直门的一家餐厅,记者见到了发帖者李先生和他的搭档小雯(化名)。李先生称,4月6日,他看韩国电影《悲伤电影》后,萌发了做“分手代理”的念头。“目前,这个业务在国内还几乎是空白,只有广州、上海各出现一家,北京还没有,我就来当北京‘分手代理’第一人。”李先生笑着说。当晚,李先生就在网上发布信息,没想到第二天,一个来自杭州的长途电话将第一宗生意送上门。
自称坚持先劝和原则
据李先生说,接到第一笔业务后,他用了一天制订代理方案,然后和男客户的恋人取得联系。“对方一听,感到很吃惊,对我非常怀疑,但当我对她说了一些她和客户之间的事后,她才信。”李先生说,女方和他见面后,经过一番沟通和分析,同意分手。李先生说,接单以50元起价,先做代理花费预算,事成后收取相应费用,并且坚持先劝和再劝离的原则。“我们做代理,完全尊重客户的要求,但首先是劝和,只有客户想清楚了,确实要分手,我们才会劝离。两个人实在没法相处了,分手也是好事。”
据了解,发帖以来的两周,李先生成功“拆散”了5对情侣,现在他每天能接到五六笔业务,每天咨询的人就有20多个,晚上和周末更多。
代理业务无书面协议
李先生表示,做分手代理有很大的风险,经常遇到胡搅蛮缠的人,受当事人辱骂也是经常发生的情况。考虑到这些问题,李先生让曾从事销售工作的表妹小雯加入,两人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的劝离对象:“这样就减少了失败的风险,能和不同性别的当事人友好沟通。”李先生说。
对“劝离”业务,小雯认为,如果恋爱中的一方不愿继续恋爱,两人不如分开,这样有利于减少婚后的离婚率。“我们现在遇到的多是家长不同意、两地分居或者第三者插足的客户。”小雯告诉记者,接单的时候,他们非常谨慎,要弄清楚客户的态度和真实想法。据他们说,家人还不知道他们做“劝离”业务,“只有少数朋友知道,很支持我们的做法”。李先生说,目前他们的业务还处于摸索尝试阶段,与客户间基本是口头协议,以后会尽量完善各种代理协议文本。
华夏追访
三方专家未表赞同意见
“我不赞同这种分手代理”,昨天下午,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劝离”和传统的伦理道德不相符,商业化不宜用到情感上。
而心理学专家吴娟则认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多形式的恋爱,因此分手代理的出现有它的合理之处,但应该不会成为一种趋势。
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马凡勋律师认为,目前还没有针对这种代理行为的法律条款,更多的则是在代理过程中对代理人进行道德约束。对新生事物,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约束,纯粹反对并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