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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庭审理“房贷断供第一案”

lpcwytsbw  发表于 2008/8/20 13:11:05      635 查看 1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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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今年6月底以来出现的房贷断供事件,已发展为银行与业主对簿公堂。
  8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起诉漾日湾畔断供业主刘英、傅泳栋一案,成为楼市近期出现断供事件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
  据《南方日报》报道,此案所涉楼盘“漾日湾畔”,由深圳市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开盘发售。
  两名被告辩称,国基地产在售楼时欺骗他们在空白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上签字,还骗取了他们的个人身份资料用于申请银行房屋贷款。事后国基地产公司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首付款收据,从招商银行成功申请到了贷款并挪作他用。同时,国基地产也一直在帮被告供楼。
  2005年3月,国基地产资金链断裂,无法如期继续按月还本付息。半年后,招商银行蛇口支行打电话通知断供六个月的被告还款。  这时,国基地产向银行出具了一份声明,承认之前的买主已经向国基地产支付了房产的全部首期款,并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其余房款,所有房屋产权完全归属业主。
  于是,被告接过供楼接力棒,开始真正负担供楼的责任。但是,国基地产答应帮业主办好房产证的承诺,却迟迟没有实现。
  2006年9月,国基地产因为背负9.06亿元的巨额债务宣告破产,两位被告前往清算小组申请办理房产证,被清算小组告知,在国基地产的账目上,没有其房产的首期房款缴纳记录,无法办理房产证审核手续。
  由于房产证的办理遥遥无期,自2007年10月起,被告与多名业主选择了停止继续供楼进行抗议。
  今年5月,招商银行蛇口支行陆续对断供业主提起诉讼。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汪金敏律师在其个人博客上分析,深圳房贷断供第一案实质是假按揭贷款第一案。
  据了解,“假按揭”的情况在房地产行业由来已久,而且大多发生在一手房交易过程中。常见的方式是发展商为了在短时间回收资金,向买方作出“免息分期付款”“零首付”、为买方供楼等承诺,使对方签下购房合同,再以“买家”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达到在短时间内套现的目的。
  《南方日报》报道,在本案中,被告即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银行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国基公司破产清算小组也作为本次庭审的第二被告进行了陈述,清算小组负责人赵健承认,国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确存在通过假按揭从银行套现,通过清算小组的调查,被告在第一次断供前,确实不知晓已贷款事实。
  由于涉及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问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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