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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zhengsuo | 当前状态: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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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还债偷卖母亲房产
caizhengsuo 发表于 2008/10/4 9:34:03 827 查看 1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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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太家住南京白下区,78岁,老伴去世,名下有一套房改房。老人家和女儿王霞同住。王霞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也不稳定,老人家多少有些担心。2005年6月,王霞突然告诉母亲:“妈,我要开个棋牌室,想借你的房产证、土地证和身份证去登记一下。”张老太想,开棋牌室也是正当的生意,以后女儿的饭碗稳了,她的心也能放下了。老人家把三份证件全部交到了女儿的手中。
时间过去了2个月,张老太有些纳闷:棋牌室怎么还没开张啊?她要女儿给个说法。结果,王霞总是支支吾吾,到后来干脆告诉母亲:“外面的事很麻烦,你就别管了。”张老太说自己管不了,但三份证件总应该还回来吧。王霞被催得紧,为防止母亲生疑,很快交还三证。
到了2007年10月,张老太又听说女儿在外面欠债,不得不操心地询问起来:“你那个棋牌室到底怎么样啊?”“怎么又欠钱了呀?”王霞仍然言辞闪烁。老人家满腹疑窦,她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随后去南京市房产局查询,结果令她大吃一惊:早在2005年6月,她名下的这套房改房已被过户给一个叫黄飞的男子,女儿还回来的房产证、土地证全部是假的!
老人家大为光火,直觉告诉她,这事和女儿脱不了干系。果不其然,在母亲的逼问下,王霞道出实情:由于没有收入来源,她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后来在黄飞的“指点”下,以开棋牌室为由,骗走母亲的房屋证件,将房子过户给黄飞,办到10万元贷款。再后来,她去做了二套假证,纯属糊弄年迈的老母亲,并以为事情就此收尾。
张老太气得要命,没办法,只能通过起诉女儿和黄飞来要回房子。近日,白下区法院表示,张老太并无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其女王霞与他人恶意串通擅自出售张老太的房子,损害了张老太的合法权益,故判决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