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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技术中的几个错误概念

jnzhlf  发表于 2008/12/18 14:10:56      765 查看 6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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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技术应用中经常碰到一些错误的说法和做法,举例如下,并阐明自己的观点,以期同行指正。


1、三相五线就是TN-S制其错误之处是把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和系统接地的型式混淆了。


交流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有:单相二线、单相三线、两相三线。两相四线、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三相五线;系统接地的型式有:IT、TT、TN-C、TN-S、TN-C-S。
以三相五线为例:可存在于IT、TT、TN-S系统中;又以IT为例,它可以配出三相四线,亦可配出三相五线等。


综上所述:“三相五线就是TN-S制”的说法是不全面的,是错误的。正确提法是:TN-S系统是三相五线接地保护系统。

2、TT、TN系统变压器的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IEC明确规定。TT和TN系统中必须有一点直接接地。但并未规定此点必须是变压器的中性点。


工程设计中大多数的TT、TN系统中的变压器中性点是直接接地的,但也有一些工程在低配柜内直接接地,这两种接地都是正确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电力配电系统中的直接接地点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做,设计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时,就必须在变压器的中性点处接地;设计规定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而在低配柜内接地时,就必须在低配柜内直接接地。


把电力系统的一点接地理解为必须在变压器中性点处接地是错误的。


3、TN-S系统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后,变电所内的低压配电枢的N排与PE排应分开TN-S系统的标准画法如图1所示,IEC规定整个系统的N线和PE线是分开的。但工程实际和标准画法是不完全相同的,例图2中变压器通过四线制母线槽与低配柜相连,由各个低配柜配出的N线和PE线是分开的。

IEC在论述TN-S系统时,规定整个系统的N线与PE线是分开的,对“整个系统”应理解为配电系统的负载部分,即图2中由低配柜配出的导线中,N和PE线不准再连接,而对电源部分,N和PE线可以一点连接,也可多点连接。


4、TN-S系统中只准对PE线作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的作用是使被接地与地电位接近,另外,一旦此线断裂可减轻危险程度,TN-S系统中通常对PE线进行重复接地。


当TN-S系统用于单相负载起主导地位,而且三相经常出现较大的不平衡负载时,对N线作重复接地是大有好处的。此时重复接地可起两个作用:


(1)由于三相负载不平衡,N线中必然有电流产生,使负载端的“0”电位飘移。N线进行重复接地后,可减少此飘移,使各相电压稳定。


(2)一旦N线发生断裂,可使各相负载不产生大的电压波动。如果无重复接地,则会使负载小的一相出现高电压,负载大的一相出现低电压,其结果就会使电气设备遭到损坏。因此认为TN-S系统中只准对地线作重复接地的观点是错误的。


不过,对N线在负载部分进行重复接她时,必须注意不能与PE线的重复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N线的重复接地线与PE线的重复接地线之间要绝缘。


5、TN-S系统中PE线必须随L、N线一起敷设虽然任何标准未作过此规定,但当PE线单独敷设时有人就会不理解,PE线可随L、N线一起敷设,也可单独敷设,甚至L、N在地上敷设,PE线在地下敷设,随后到设备处汇合也没可以的。区别此系统是否属TN-S,不是依据PE线是否随L、N线一起敷设,而是依据PE和N是否在电源端作了直接连接。


6、检查系统是何种型式时,只要检查负载上接几根线,若有五根线则是TN-S制 我们在讨论带电导体系统几线制型式时,是指配电系统的主干线,而不是指分支线。不管何种接地型式,带有金属外壳的三相设备必须接四根线;带有金属外壳的并且人手可能触及的单相设备必须接三相线;单相、三相兼有时必须接五根线,如图3所示。因此,认为有五根线就是TN-S系统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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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kj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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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kjfw   发表于 2008/12/7 11:26:45

    我对于接地的有些概念的确是模糊的,对于是是而非的东西,看了本文算学懂了一点,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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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xxkjfw 2008/12/7 11:26:45 发表于2楼的内容

  • hq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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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q0769   发表于 2008/12/7 12: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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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hq0769 2008/12/7 12:19:55 发表于3楼的内容

  • com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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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org   发表于 2008/12/7 14: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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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comorg 2008/12/7 14:13:32 发表于4楼的内容

  • paul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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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ul1088   发表于 2008/12/7 20:33:30

    弄清概念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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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paul1088 2008/12/7 20:33:30 发表于5楼的内容

  • 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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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进   发表于 2008/12/18 10:43:15

    谢谢,又理解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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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奋进 2008/12/18 10:43:15 发表于6楼的内容

  • 钟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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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灵山   发表于 2008/12/18 1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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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钟灵山 2008/12/18 14:10:56 发表于7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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