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条 换热器的容量,应根据生产、采暖通风和生活热负荷确定,换热器可不设备用。采用2台或2台以上换热器时,当其中1台停止运行,其余换热器的容量宜满足75%总计算热负荷的需要。
第4.2.2条 换热器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有检修和抽出换热排管的场地;
二、与换热器连接的阀门应便于操作和拆卸;
三、换热器间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检修时起吊搬运的要求;
四、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m。
第4.2.3条 换热系统的加热介质为蒸汽时,换热系统宜为汽水换热器和水水换热器两级串联。水水换热器排出的凝结水温度不宜超过80℃。水水换热器接至凝结水箱的管道应装设防止倒空的上反管段。
第4.2.4条 采用汽水换热器的凝结水自流返回锅炉的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换热器及其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锅炉运行中的最大压力;
二、换热器的凝结水出口标高应高于锅炉上锅筒的最高水位线,应能克服换热器本体及凝结水管道阻力,并有适当剩余压头,凝结水管与锅炉锅筒的连接点应低于上锅筒的最低水位。
第4.2.5条 加热介质为蒸汽且热负荷较小时,热水系统可采用下列汽水直接加热的设备:
一、蒸汽喷射器或蒸汽喷射两级加热器;
二、汽水混合加热器;
三、淋水式加热器。
热水系统的溢流水应回收。
第4.2.6条 设有蒸汽喷射器和蒸汽喷射两级加热器的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宜集中布置;
二、设备并联运行时,应在每个喷射器的出、入口装设闸阀,并在出口装设止回阀;
三、热水系统的静压,宜采用连接在回水管上的膨胀水箱进行控制。
第4.2.7条 淋水式加热器的供汽管上应装设蒸汽压力调节阀,热水出口管上应设置混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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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条 换热器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有检修和抽出换热排管的场地;
二、与换热器连接的阀门应便于操作和拆卸;
三、换热器间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检修时起吊搬运的要求;
四、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m。
第4.2.3条 换热系统的加热介质为蒸汽时,换热系统宜为汽水换热器和水水换热器两级串联。水水换热器排出的凝结水温度不宜超过80℃。水水换热器接至凝结水箱的管道应装设防止倒空的上反管段。
第4.2.4条 采用汽水换热器的凝结水自流返回锅炉的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换热器及其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锅炉运行中的最大压力;
二、换热器的凝结水出口标高应高于锅炉上锅筒的最高水位线,应能克服换热器本体及凝结水管道阻力,并有适当剩余压头,凝结水管与锅炉锅筒的连接点应低于上锅筒的最低水位。
第4.2.5条 加热介质为蒸汽且热负荷较小时,热水系统可采用下列汽水直接加热的设备:
一、蒸汽喷射器或蒸汽喷射两级加热器;
二、汽水混合加热器;
三、淋水式加热器。
热水系统的溢流水应回收。
第4.2.6条 设有蒸汽喷射器和蒸汽喷射两级加热器的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宜集中布置;
二、设备并联运行时,应在每个喷射器的出、入口装设闸阀,并在出口装设止回阀;
三、热水系统的静压,宜采用连接在回水管上的膨胀水箱进行控制。
第4.2.7条 淋水式加热器的供汽管上应装设蒸汽压力调节阀,热水出口管上应设置混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