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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之利益群体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分析

jhlu3  发表于 2009/7/17 19:44:30      1399 查看 0 回复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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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之利益群体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分析

以下仅为本人个人理解。希望赐教,补充,发言,拍砖!

用户在使用电能时是个消费者,该电能可是太阳能电能或者电网电能;电网、用户在生产剩余电能时是个生产者,该电能由用户消费。

这样一来,一个市场就形成了,有众多的消费者(用户),和众多的生产者(电网+生产剩余电能的众多用户),一个没有差别的产品:电能。 此外,这个市场的构成当然包括非常重要的政府干预。

这个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有两个特殊的地方:一个特殊的地方在于有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生产者(电网),另外一个特殊的地方在于用户充当消费者和生产者两个角色。

当用户充当生产者的角色的时候,其产品价格有如下几种可能情况,
1,价格等于0,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其得不到收入。(现实中可能很少出现)
2,市场价格,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其价格等于当时电网的市场价格。
3,鼓励价格,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其价格高于当时电网的市场价格。
4,打击价格,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其价格低于当时电网的市场价格。(现实中可能很少出现)

当用户充当生产者的角色的时候,其产品数量有如下几种可能情况,
1,数量等于0,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其电能无法并网。 (现实中可能很少出现)
2,数量配额,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只能并网一定电量。
3,数量无穷,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可以并入任意数量电能。
4,数量时限,即当用户生产剩余电能时,该电能不可无限期的累加,例如,以1年为期,过期清0.

对于用户生产剩余电能,当采取市场价格与数量时限政策时,可为Net metering, 当采取鼓励价格与数量无穷政策时,可为Feed-in Tariff。

这个市场要想运行,当前阶段需政府补贴,或税收减免来对冲由于尚未达到规模生产导致成本居高不下。推行太阳能发电市场作为常规发电的替代(例如煤电)进以保护环境, 对于政府来讲,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权当等于政府因为干预发电市场的资金投资(美元)。绿色环境变好可以考虑成为公共产品,每个人都想享用,每个人都想搭乘便车。换句话来说,政府投入了美元,换来的是等价美元的环境改善。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当用户充当生产者的角色的时候,其产品价格和数量的法定政策。在一个理想的市场里,可以考虑以下措施用以提高政府效用:允许用户以电网价格出售剩余太阳能点亮,该电网价格则为时间价格;把电网财富与用户财富分开考虑,各自优化.
媒体和其他渠道宣传普及太阳能发电知识,对于调整用户环境保护的价值观念同样重要,因为这个环境保护的价值观念最终将会组成用户效用的一个部分,影响用户决策。当然,政府可以投资对于用户进行太阳能发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这个项目。

用户可以选择太阳能电能设备型号,太阳能电能供给与 其总体电能消耗比例,借此来最大化其效用(包括来于享受生活的舒适度,出售电能的财富,和为绿色环境进力的满足感)。

电网别无选择,只是遵从政府法令,包括价格与电能数量规定。当然电网可以最小化其运行成本来最大化其财富。

政府选择财政补贴力度,用户剩余太阳能电量产品价格和并网数量,对于用户进行太阳能发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的程度,以此来最大化政府效用(包括用户效用,电网财富,和绿色环境变好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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