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道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省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715.32
招标内容: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对沙子口街道的李段路(南宅-崂山六中),王哥庄街道的拥军路(王沙路-大槐树),北宅街道的贾汉路(大崂-收费站段、河东段、观崂段)、南王路(大崂-南北岭)、周上路(南王路-上葛桥)、毕家进村路等农村道路安装路灯291盏。
招标内容: 2012年农村道路路灯采购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风光互补路灯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不接受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企业必须获得“风光互补供电装置”专利使用授权的证明;
3、投标企业必须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4、投标企业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实行现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 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报名:
(1)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7)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8)企业需提供获得“风光互补供电装置”专利使用授权的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7、8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43100 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壹佰元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报名期限: 2012年09月20日14时 ---- 2012年09月27日11时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zb60001@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