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您是否这几天听说了施耐德与正泰之间的专利纠纷官司?这次可是施耐德输了,不知道您是如何看待这场中国有史以来赔偿额最高的专利官司?
我把基本的情况先给你说一下:
民营企业正泰知识产权案告倒电气巨头施耐德
中国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侵权案29日在浙江温州一审判决。在这场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与世界低压电气巨头施耐德的较量中,施耐德最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并赔偿正泰集团逾3.3亿元。
位于温州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以专利侵权为由,将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施耐德在华合资公司,施耐德占75%股份)和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施耐德经销商)告上法庭,要求施耐德立刻停售并销毁5个型号的侵权产品,并提出了3.3亿元的高额索赔。该索赔标的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案的最高价。
正泰集团法律总监徐志武称,施耐德生产并销售的5款产品C65a、C65N、C65H、C65L、EA9AN均侵犯了正泰集团一项专利号为ZL97248479.5的实用新型专利。
这项名为“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专利由正泰集团于1997年11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于1999年获得专利授权。徐志武说,企业以该专利生产的NB1系列产品一经推出即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但施耐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利益。
他说,施耐德在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共生产销售上述侵权产品8.836亿多元,通过其上报工商、税务部门的产品利润率计算,获利3.348亿元。
施耐德方面认为,正泰该项专利无效。并在诉讼期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要求裁定该项专利无效的请求,但遭到驳回。
徐志武表示,作为中国知识产权审查方面的最权威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正泰该项专利有效的行政判定,成为正泰战胜施耐德的有力依据。
在经历了两次开庭和多次证据交换、销售额及利润审计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宣布一审判决结果,要求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判令被告施耐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正泰集团损失33.3亿元。
对此,施耐德方面表示不服。其委托代理人丁琛律师表示,专利是否有效是双方此次官司的法律基础,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判定并非最终有效的法律裁定。
此前,施耐德方面已就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判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已于9月24日开庭审理,但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
丁琛表示,就他个人看法,施耐德方面必定会在规定期限内就此提出上诉。
据了解,这已不是正泰与施耐德之间的第一场官司。据正泰集团介绍,施耐德早在1999年就在北京提起诉讼,指控正泰两个产品侵犯其三项专利权。自2004年开始,施耐德在欧洲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家先后对正泰提起多个专利侵权指控。
而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透露,从1999年开始,施耐德曾先后在国外起诉正泰专利侵权的案件18起;在国内起诉正泰的专利侵权案6起。
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刘道臣律师表示,正泰在这起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胜诉,打破了中国企业在和跨国公司叫板过程中的心理弱势,是中国民营企业维权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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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钟灵山 2007/11/28 7:46:13 发表于2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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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l139547139 发表于 2007/11/28 8:51:16
引用 wzl139547139 2007/11/28 8:51:16 发表于3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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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ze 2007/11/28 9:10:20 发表于4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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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游鱼 发表于 2007/11/28 10:00:56
我们的声明
施耐德电气一贯真诚地尊重并遵守包括中国在内的每一个国家的法律。在最近20年中,施耐德电气一直在中国进行创新并为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侵权诉讼案的来龙去脉
- 2006年(7月):正泰公司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SELV)提起诉讼,称施耐德电气的C65系列侵犯了正泰的实用新型专利
- 2006年(8月):施耐德电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正泰专利无效
- 2007年(4月):北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了正泰专利的有效性
- 2007年(7月):施耐德电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
- 2007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施耐德电气C65系列侵犯正泰的专利权,并宣判施耐德电气支付3.3亿元人民币赔偿金
- 2007年(10月):施耐德电气不服此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这一时间顺序看,我们理解此次争议目前远未到达成最终结论的程度。
真实情况 – 施耐德电气20年前就已发明了C60断路器
- 20世纪80年代:施耐德电气发明C45系列微型断路器。
- 1987年:施耐德电气向其在中国的首家合资企业转让C45生产技术,取代了传统的保险丝,提高中国人民的安全用电。
- 20世纪90年代: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性,施耐德电气开发了C60断路器,其中首次配备了触头快速闭合机构(FCCM),并于1991年起开始在欧洲生产。
- 1993年:施耐德电气开始向中国出口C60系列产品,向本地市场提供这一创新成果。
- 1996年12月:1996年12月23日,施耐德电气在法国注册了C60系列改进发明专利(FR9616151),其中清楚包括了FCCM的技术图,并以该日期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了专利。
- 1997年11月:正泰于1997年11月11日在中国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ZL97248479.5)
- 2000年:施耐德电气向其与中国合作伙伴在天津成立的合资公司——SELV转让C60生产技术。以上事实说明,施耐德电气是C60系列断路器以及FCCM的发明者,早于正泰采用FCCM的设计来注册并生产其和C60相似的断路器系列。最后,施耐德电气在中国的专利也证明其在正泰注册FCCM之前就发明了该项技术。
施耐德电气能证明C60的设计及使用早于正泰的实用新型专利
- 在中国注册的专利
- ASTA 证书 (1991)
- 标有FCCM技术的海报
- 1997年前,在中国有超过30个地方安装了C60
- 1997年前,施耐德电气在中国的分销商曾在中国销售过C60施耐德电气在欧洲多个司法机构起诉正泰侵犯其C60断路器的专利
- 2006年10月 - 意大利威尼斯法院针对正泰公司侵犯施耐德电气C60系列产品专利权的行为发出了临时禁令
- 2007年3月 - 德国杜塞尔多夫上诉法院要求正泰停止其对施耐德电气C60系列产品专利的侵权行为
- 在法国 - 巴黎最高法院目前正在就施耐德电气状告正泰侵犯其C60产品的三项专利权一案进行听证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技术投资信心将受到侵害
本案已引发了来自全球经济、技术领域的高度关注。事实上,如果维持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国的整体知识产权环境将受到影响。因为这将导致更多的“垃圾专利”持有者向真正的领先技术发明者索要巨额赔偿。这将减缓向中国进行技术转让的总体速度,限制中国企业的新技术创新和开发,并影响中国的内、外资投资,从而对全世界的所有创新型企业造成伤害。致谢
施耐德电气要感谢所有对此案表示关注的人。施耐德电气对于中国政府及中国各级司法机关对本案做出公正、合理的解决充满信心。施耐德电气坚信中国政府将继续努力保护本土与外资企业之间的法律平等性。但无论结果如何,施耐德电气将继续致力于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积极角色,并将与中国人民一起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一个新电气世界。关于施耐德电气在中国
贡献
自1987年起到2006年底,施耐德电气在中国的总投资达到100亿人民币,在全国设有4家分公司、32个地区办事处、20家工厂、1个研修学院、2个研发中心以及1个实验室。目前,施耐德电气在全中国有近15,000名员工、500家分销商以及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此外,施耐德电气在过去20年中累计向中国政府支付了50亿人民币的税款,并且实现了100亿人民币的本地采购。创新
为了增强本地市场的创新能力,施耐德电气一直在发展其在中国的研发力量。每一年,它都会将占销售额约5.5%的资金投入研发。迄今为止,施耐德电气已在中国设立了2个研发中心,有440位专业工程人员。社会责任
施耐德电气的LULI项目已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款200万人民币。与此同时,施耐德电气还帮助建立了8所希望小学、2所孤儿院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其大学合作项目,施耐德电气已向中国的几所大学捐赠了价值500万人民币的设备,旨在通过研发项目、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等)和基础设施(课程、课本、培训等)提高教育的总体质量。本土化
施耐德电气在中国以20家生产厂为国内和国际市场生产产品。在过去20年中,施耐德电气与其500家本地分销商、5,000家本地供应商和1,000家技术集成商一同发展,并且对其研究和产品开发进行了本土化,在中国设立了2个研发中心。此外,施耐德电气在中国还有一个高度本地化的员工队伍(99%)。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SELV)是与国有企业合资的成功企业,其员工1,000余人,是天津的纳税大户之一。
施耐德电气日前刚刚完成与中国强企德力西集团的双赢合作,共同成立了德力西电气,这成为施耐德电气与中国本土企业互赢合作的典型成功案例。
结论
本案的妥善处理将会对中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完全相信中国各级政府及机构将会就此案提出令各方满意的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引用 一条游鱼 2007/11/28 10:00:56 发表于5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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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游鱼 发表于 2007/11/28 10:03:56
上海,2007年11月28日
尊敬的阁下:
全球领先的电力和控制专家施耐德电气最近正在与正泰公司进行一场关于C65系列微型断路器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诉讼。鉴于此事的重要性及其可能对中国整体商业环境造成的影响,我们希望进行一些说明,澄清施耐德电气在此问题上的立场。
请查阅本函所附的我方声明,其中说明了我方发布的此案件的真实情况及我方的关切,同时简要归纳了施耐德电气在过去20年中为中国社会做出的贡献。
施耐德电气感谢您对本案的关注,并希望您在获悉我们所披露的这些事证后能够给予我方支持。
尽管我们对于中国政府及司法机关公正而合理地解决本案充满信心,我们仍希望说明,不管此次法律诉讼的结果如何,施耐德电气将继续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扮演积极的角色,并努力与中国人民一起构建和谐社会和新电气世界。
致礼!
杜华君
总裁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引用 一条游鱼 2007/11/28 10:03:56 发表于6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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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oonoon 2007/11/28 11:21:36 发表于7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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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xxkjfw 2007/11/28 14:04:38 发表于8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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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匿名 2007/11/28 14:19:02 发表于9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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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匿名 2007/11/28 14:22:25 发表于10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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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匿名 2007/11/28 14:27:57 发表于11楼的内容